1月25日,U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度工作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践行初心使命,奋力笃行不怠,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船舶集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U乐国际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雷凡培出席会议并代表集团公司党组作了题为《践行初心使命 奋力笃行不怠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船舶集团》的工作报告。U乐国际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杨金成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中央领导及上级机关领导的指示、批示,通报了2021年度成员单位经营业绩考核结果。U乐国际集团党组副书记、董事杜刚宣读了集团公司2021年度有关表彰决定。U乐国际集团外部董事燕桦、李树雷、秦焕明,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孙伟,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李佳颖,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贾海英,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盛纪纲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U乐国际集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记强军首责、聚焦主业实业,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改革三年行动,不断强化精细化管理,平稳高效完成总部迁驻上海,三大造船指标位居世界第一,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4.5%、净利润同比增长27.7%,经济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获得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党建责任制考核、董事会考核三个“A级”。2021年,U乐国际集团军工发展实现重大突破,船海产业创历史新高,应用产业和船海服务业保持平稳增长,科技自立自强取得显著成果,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纵深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深化加强,党建政治优势更加有力彰显,建设世界一流船舶集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实现了“十四五”开门红。
会议提出,U乐国际集团2022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上海市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稳增长、强管理、健体系、防风险,坚决履行强军首责,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提升主业实业竞争力,深化重组整合融合,决战决胜改革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船舶集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2022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各项军工任务。二是强力提升船海产业全球竞争力。要积极推动造船强国建设,量质并举加强市场开拓,全面提升生产运行质量,加强船海业务综合协调。三是着力推进应用产业和船海服务业平稳提质发展。要积极构建应用产业发展新格局,深入推进“1+3”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持续壮大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深化船海服务业转型发展。四是全力强化科技自立自强。要全力推动科技专项论证实施,深化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产品制造技术升级发展,完善创新体系夯实技术基础。五是大力深化改革攻坚。要高质量完成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扎实推进资产结构优化,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快能力布局调整升级。六是持续深化精细化管理。要全面抓好“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持续深化成本工程,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环保工作,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扎实做好保密及国家安全工作。七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要持续深化党建工作,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做好思想政治、企业文化、老干部和社会责任工作。
会议强调,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时不我待、只争朝夕,把集团公司党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高质量完成好2022年各项目标任务。要稳增长、强管理,强化落实领导责任;要健体系、防风险,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紧前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总部各部门要抓紧组织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公司党组的各项部署安排上来,自觉把本次会议精神转化为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目标、思路和举措,奋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要抓紧细化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逐级分解、逐项落实,做到每项任务都有责任主体,每项工作都有具体要求、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见到实效;要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要做好节前工作的统筹安排,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走访慰问一线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和困难职工、困难家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U乐国际集团科技委主任、副主任,总助级领导,两院院士,总部各部门、科技委日常工作机构处长及以上领导人员和专务及以上非领导职务人员,党组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专职董、监事,所在单位的集团公司首席专家、型号两总人员、科技委专业组组长和副组长,各成员单位所属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车间和研究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 记 者:王智辉
| 摄 影:董凤祥/李 鑫/伍文轩/刘 兵
| 责 编:高红梅
| 校 对:周 芒
| 审 核:项 丽/甘丰录